以案释法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以案释法

审计尖兵:步步为营揭开矿产交易黑幕

发布日期:2020-10-28 16: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神华集团,中国煤炭行业的“巨无霸”

看着眼前一张张漂亮的利润报表和财务账单,第一次走进神华集团,30岁的审计员李文为这个“煤业航母”巨大的体量而感到震撼。

2009年,煤炭市场行情高涨,煤炭企业经营顺风顺水。当年,审计署启动了对该集团的审计。

本是一项例行的常规审计,可审计署兰州特派办的审计人员却不敢有丝毫麻痹大意。此间,一条若隐若现的“黑金”交易利益链,引起了李文和同事的警觉。紧盯错综复杂的利益交换网,审计小组辗转北京、新疆、湖南3地。经过反复调查审计,3个月后,一个巨大的贪腐黑洞大白于天下。

意外发现“小金库”

利润报表一片红,财务账单件件清晰规范,置身于神华集团庞大的财务体系中,虽然“睁大了眼睛找漏洞”,可进驻一段时间来,李文和他的同事还是没发现什么大问题。

突然,一个奇怪的现象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当年,神华集团下属公司大都业绩较好,利润丰厚,唯有一家叫北京北遥的下属公司收益平平,甚至还有亏损。

“这不符合常理,不是正常情况。”丰富的审计经验提醒李文和他的同事,在煤炭行业全线飘红的情况下,北遥公司业绩如此之差,十有八九存在其他情况。他们决定进驻北遥公司,一探究竟。

北遥公司主要负责为神华集团相关单位提供技术及后勤支持,除主业经营外,近几年还开展了其他业务。

进驻北遥公司之初,情况千头万绪,审计小组既要围绕主营业务,查看其为集团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况,又要对其他业务进行调查。为尽快打开局面,他们研究决定,以资金为主线,通过调查北遥公司近几年业务经营情况,寻找审计线索。

起初,并没有异常情况,可随着审计不断深入,李文和同事还是发现了破绽:在既没有借款合同,也没有对应业务的情况下,同是神华集团下属的神华新疆公司莫名其妙地向北遥公司汇款2000万元。

这到底是一笔什么钱?为什么从新疆公司来?北遥公司这笔来路不明的巨款,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格外关注,随即决定继续追踪,查个水落石出。

向北遥公司了解情况,有关人员均讳莫如深,称不知情,且相互推诿责任。财务经理推给财务总监,财务总监推给分管的副总经理,而副总经理却称“这件事只有总经理清楚,可是他出国了”。

怎么办?是等知情人回来,还是尽快找到新的突破口,李文和同事面临选择。

“不能等,得想办法自己动手,尽快查清来源!”大伙儿知道,如果等下去,意味着给当事人更多的应对时间,如果其中有猫儿腻,有限的线索可能都会失去。他们一致决定,直赴新疆,从神华新疆公司入手查账。

审计人员在神华新疆公司展开调查。很快查明北遥公司所得的2000万元汇款的确来自神华新疆公司,且是神华新疆公司的一笔账外资金。与此同时,更有价值的发现是,神华新疆公司董事长刘波坤竟然还是北遥公司的法人代表。

进一步调查后,审计人员发现,这笔神秘的汇款先是从神华新疆公司的账外资金户以往来款名义汇到神华新疆公司账户,再由神华新疆公司汇入北遥公司账户,都以北遥公司资金供应紧张、暂时借给其用于资金周转为由,由刘波坤指令汇出。

李文和同事趁热打铁,开始全面清理这2000万元的源头——神华新疆公司账外资金户。他们发现,该账户中往来资金不但数额巨大,而且出入频繁。此外,根据资金流向,审计小组还发现,其中有4000万元资金来自两家无业务往来的民营企业。

那么,在神华新疆公司账外资金户中,来自民营企业的4000万元又有何来路?

经过对两家民营企业的调查,真相逐步浮出水面。原来,在2007年10月和2008年3月,神华新疆公司先后与两家民营企业签订协议,将神华集团公司一宗储量近12亿吨优质工业动力用煤的采矿权进行了低价转让,仅收取了4000万元转让费。这笔转让费没有汇入其公司账户,而是直接汇入了神华新疆公司的账外资金户。

从一笔莫名其妙的资金入手,李文和他的同事咬定线索不放松,经过反复论证调查,终于在新疆有了重大发现,一个庞大的“小金库”及资金流动链初步呈现出来。

违法铁证何处寻

发现“小金库”线索后,如何进一步处理?如果再进一步,是否还有收获,审计人员面临新选择。

2007年至2009年,正值煤炭行业黄金发展期,全国煤炭需求量持续增长,价格居高不下。审计人员怀疑,在煤炭市场如此火爆的情况下,神华集团为什么要将如此巨大的煤炭资源拿出来转让,而且转让价格又如此低,这背后到底有什么情况?

职业敏感告诉他们,“小金库”的出现仅仅是一个表象,深层的利益链还隐藏其中,他们决定继续深挖下去。

查看近几年神华集团会议记录,审计人员没有发现任何矿产资源转让或合作开发的相关记录;正面询问结果也显示,神华集团公司近年来没有进行过任何资源的转让与对外合作。

这又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没有记录?难道是神华新疆公司擅自所为?

而在新疆,审计小组从神华新疆公司得到的反馈却证明,神华新疆公司分管资源的主要领导对资源转让事宜并不知情。

至此,审计人员判断:整个“转让”均由刘波坤一手操作,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和新疆公司集体研究,刘波坤擅自与民营企业签订了两份资产转让协议,将国有采矿权低价转让。

“这显然不符合该集团内部管理规定,属于严重违规。”审计人员分析,作为神华新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在法律上,刘波坤有权代表神华新疆公司签订上述转让协议。因此,从当时掌握的证据看,两份协议是受法律保护的。

新问题又摆在了审计小组面前。从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看,刘波坤个人以极低的价格将高价值的国有采矿权“转让”给民营企业,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背后有没有涉及商业贿赂和个人利益,根据已有线索并不能作出判断。

如何找到刘波坤身上的破绽,证明他存在违法行为,审计人员一时陷入了困惑。为此,审计小组内部展开了激烈讨论:“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幕后交易,很难查实,很可能白费力气。”“公司资产转让明显存在不合理情况,如果就此放弃,不了了之,国家利益会遭受重大损害。”

两条路摆在了审计人员面前,要么就此不再关注,要么知难而上。选择不同的路,可能会有完全不同的结果。

“要为国家负责,要为国有资产负责。”随着讨论的深入,大家逐渐达成共识:继续对北遥公司和神华新疆公司进行审计,重点对其下属三四级单位进行延伸,争取在管理层级比较多、管理相对薄弱的单位中发现相关人员的不法行为,再进行集中突破。

连续作战两个多月的李文和他的同事,虽然心中挂念妻儿父母,可一想到国家审计的神圣职责,他们背起行囊再度出发。审计组抽调精兵强将,启动了对北遥公司和神华新疆公司的全面审计,并对该公司的对外投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贪腐黑洞终揭开

通过查阅大量会计资料,审计小组对北遥公司和神华新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进行了详尽调查。

调查显示,近年来,神华新疆公司以煤炭生产开发为主,围绕主业开展经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经济效益一直较好,并没有对外投资或是对外合作情况;而北遥公司由于历史包袱沉重等原因,经济效益一直不好,开展了一些与主业无关的对外投资项目,但投资效果不佳,基本都血本无归。

基于调查情况,审计组决定以北遥公司为重点进行审计,通过全面排查该公司下属单位及其众多亏损的对外投资项目,北遥公司湖南分公司进入了审计人员的视野。

原来,北遥公司对湖南分公司的投资一直在往来款中核算,北遥公司累计借给湖南分公司4000余万元,最后只收回了3000余万元,剩余1000余万元资金经会计事务所审定,已全额计提坏账损失。

更奇怪的是,该分公司成立之初,所有事项均由北遥公司总经理刘波坤亲自办理,所有资金都是以先汇入刘波坤个人账户,再汇入分公司账户的方式进行;此外,该分公司主要进行原子印章的生产和销售,可从成立以来就一直亏损。审计人员前去调查时,已处于项目完全停滞、人员撤回状态,剩余往来资金则打了水漂,难以收回。

如此一个濒临破产的公司,还有资金不断注入,而注入的资金却没有下文,审计组决定对北遥公司湖南分公司进行延伸审计。

7月的湖南,骄阳似火。当审计组到达湖南分公司后,发现实际情况远远超乎预期。当时的湖南分公司甚至连办公场所也没有。为了不耽误审计进度,审计人员只能挤在宾馆狭小的房间里办公。

而更大的困难,则是关键人物已经各走四方,难以找到。这意味着,审计小组难以找到突破口,很难查出实情,有可能无功而返。

原来,湖南分公司成立以来,所有事项均由刘波坤亲自操作,大部分会计资料掌握在聘用的财务经理手中。由于单位歇业,此人已离职,难以寻找。而另据了解,湖南分公司聘用的财务经理与刘波坤之间存在亲戚关系,审计人员清楚,此人事关重大,是取得核心资料的关键。

经过苦苦寻觅,审计人员还是找到了原湖南分公司的一名会计人员。经悉心说服,这位会计提供了他掌握的会计账。但由于没有会计凭证,大量的资金往来,他还是说不清楚,审计人员也看不明白。

别无他法,只能根据已有资料掌握的银行账户,一家一家地跑银行,通过银行对账单追查资金的真实流向。

当时,一家银行刚刚搬家,大量原始凭证尚未整理,混装在麻袋中。李文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当一名工作人员指着满满一屋子装有凭证的麻袋对他们说,“凭证就在里面,你们自己找吧”时,大家目瞪口呆的神情。为了找到可靠充分的证据,李文和同事爬在“麻袋山”中,一袋一袋地找、一本一本地翻,汗流浃背地干了整整5天,终于找到了所需的证据。

经查证,湖南分公司在经营期间,除收到北遥公司4000余万元往来款外,还收到其下属公司汇款1000余万元。在资金的往来过程中,大笔资金流向多家企业,聘用的财务经理隐匿该公司收入200余万元。其间,刘波坤也曾挪用30万元,供其家人使用。

至此,湖南分公司发现的线索,加之前期在新疆公司发现的刘波坤私自“转让”采矿权的事实,以及从新疆公司到北遥公司,从北遥公司到湖南分公司之间的资金流向,一张隐藏在资源交易背后的利益链网络已然清晰。

刘波坤从擅自转让国有采矿权,所得资金进入神华新疆公司“小金库”后,再转到自己担任法人的北遥公司。北遥公司向湖南分公司大量注资却没有效益,且资产大量流失,刘波坤还涉嫌擅自挪用资金。所有证据表明刘波坤涉嫌违法违纪。据此,审计署迅速将相关情况移送有关部门。

很快,监察部、国资委、审计署、神华集团立即联合成立专案组,对此事进行彻查。

在铁的事实面前,刘波坤的防线彻底崩溃了,不但承认了在北遥公司担任主要领导期间贪污公款的事实,而且交代了在神华新疆公司与两家民营单位签订资源转让协议过程中收受贿赂的情况。

最终,此案先后共有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款处理。其中,刘波坤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两家民营企业老板也均以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款处理。

由于刘波坤与民营企业签订资源转让合同过程中,存在行贿受贿行为,严重影响了合同的公平性。目前,合同已被中止执行,国有资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