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遂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劲松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3 09: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郭劲松同志并遂昌县委宣传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丽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12日起,对郭劲松同志任遂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重点审计2017年至2019年,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郭劲松同志提供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报告,于10月12日前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颜登亮
审计组副组长:项碧军
审计组成员:姚晓慧(主审)唐茜茜(廉政监督员)周彩珍
附件: 1.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郭劲松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要点
3.承诺书(单位)
4.承诺书(个人)
5.审前公告
6.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中共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审计局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