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丽水市中心医院院长韦铁民、党委书记邵初晓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2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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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丽水市中心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由丽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0月9日起,对韦铁民同志任丽水市中心医院院长、邵初晓同志任党委书记期间(重点是2017年至2019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请韦铁民同志和邵初晓同志提供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书面材料,于10月19日前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组长:阎家骥
审计组成员:蒋萍(主审)、杜来、赵杨宇、廖恒球、程海琴
附件:1.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2.韦铁民同志和邵初晓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要点
3.承诺书(单位)
4.承诺书(个人)
5.审前公告
6.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中共丽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审计局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