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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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宁局
日前,景宁县财政局落实审计整改,联合县发改局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景宁县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工作。2021年上半年,景宁县审计局在该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中,发现未制定专项债务管理办法。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县财政局应及时制定专项债务管理和监督办法。
《办法》确定项目建设单位每年8月前、2月前向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提出拟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项目,县发改局会同县财政局建立并及时更新专项债券动态项目储备库。
《办法》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掌握债券项目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实行监控,对支出进度慢的项目了解原因并采取措施,确保债券资金在当年使用完毕,做好债券资金的全过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