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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2021

发布日期:2021-12-28 09: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行政执法主体:丽水市审计局

行政执法范围:丽水市

审计纪律监督电话:2669262(丽水市纪委监委驻丽水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丽水市财政大楼1302室)

审计举报投诉邮箱:lssjjbts@163.com

举报投诉电话:0578-2106021

一、行政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和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十六条至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五条。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二条。

二、行政执法主体单位:

丽水市审计局(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20楼)

丽水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中心(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20楼)

三、执法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执法证号

所属处室

1

邱学明

11110026026

局领导

2

方伟英

11110026071

局领导

3

陈樟林

11110026065

局领导

4

朱姝

11110026051

局领导

5

颜登亮

11110026061

局领导

6

刘松文

11110026055

局领导

7

吴晓荣

11110026057

四级调研员

8

胡基伟

11110026047

办公室

9

郑水斌

11110026056

办公室

10

金慧卿

11110026040

办公室

11

杨美聪

11110026036

办公室

12

纪沁

11110026038

办公室

13

赵敏

11110026066

法规和审理处

14

程海琴

11110026033

法规和审理处

15

蒋萍

11110026054

财政审计处

16

丁盛霞

11110026049

财政审计处

17

张琦

11110026045

财政审计处

18

杜来

11110026042

财政审计处

19

赵杨宇

11110026046

财政审计处

20

章建华

11110026069

经济责任审计处

21

吕银莲

11110026027

经济责任审计处

22

严香琴

11110026044

经济责任审计处

23

张培源

11110026031

经济责任审计处

24

朱杰

11110026053

大数据审计处

25

吴希凑

11110026068

大数据审计处

26

雷惠俊

11110026037

大数据审计处

27

李彩燕

11110026039

大数据审计处

28

项碧军

11110026067

行政事业审计处

29

姚晓慧

11110026050

行政事业审计处

30

唐茜茜

11110026030

行政事业审计处

31

夏萍

11110026060

农业农村审计处

32

徐燕

11110026048

农业农村审计处

33

陈欧俊

11110026032

农业农村审计处

34

叶伟平

11110026062

秘书处

35

刘曼曼

11110026034

秘书处

36

马小林

11110026035

秘书处

37

周颖

11110026063

机关党委

38

廖恒球

11110026029

直属审计中心

39

姚肖莉

11110026043

直属审计中心

40

朱朝晖

11110026041

直属审计中心

41

范志伟

11110026052

援疆指挥部

四、丽水市审计局职责:

单位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责。

五、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丽水市审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

2.丽水市审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网址链接:http://sjj.lishui.gov.cn/art/2021/2/18/art_1229223901_4520266.html

3. 丽水市审计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网址链接:http://sjj.lishui.gov.cn/art/2021/1/20/art_1229223901_4432542.html

4.丽水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流程图。网址链接:http://sjj.lishui.gov.cn/art/2020/9/22/art_1229223901_3448210.html

http://sjj.lishui.gov.cn/art/2020/8/26/art_1229223901_2041117.html

六、救济渠道

如果对财务收支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审计执法流程图

1.审计处理处罚流程图


2.拒绝或者拖延提供资料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流程

3.封存账册和资产行政强制流程图

4.暂停拨付、暂停使用行政强制流程图

八、随机事项说明

根据《审计法》第38条规定,审计机关需按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对被审计对象实施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56条,审计通知书上必须写明审计组成员;根据《浙江省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将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审核后,提交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审议确定。

基于上述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过程中无权随机选择审计被审计对象、随意抽取审计执法人员参加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