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丽水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2 09: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丽水市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相关县(市)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16日起,对丽水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审计,重点审计2018至2020年度,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积极配合,并提供审计所需的各种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邱学明
审计组副组长:夏萍
审计组成员:陈欧俊(主审)、徐燕、杨阳、徐莎莎、朱朝晖、林雅琼、吴涛、刘美娟、梅轶群、严鑫亮、赵敏、林优杰、翁晓伟、叶峻铭、胡立宁、吴丽、余胜超、项荣峰
附件:1.相关被审计单位及主要审计内容清单
2.承诺书
3.丽水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前公告
4.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丽水市审计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