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以案释法

庆元县一党员因伪造身份信息骗取大搬快聚待遇被除名处理

发布日期:2021-05-06 10: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庆元局

近日,中共庆元县左溪镇委员会根据审计移送线索,给予该镇木桥头村党员胡某某除名处理。

2019年,丽水市审计局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时发现:2006年9月至2006年10月,胡某某(中共党员)以本人、妻子及儿子的名义申请灾后实地安置资格,取得同济新村安置面积166.43平方米。同时,胡某某利用庆元方言中胡、吴发音几乎完全一致的漏洞,在公安补办身份证的时候伪造了吴某某信息,并又以同一事项再次向主管部门申请安置资格,重复取得同德新村安置面积156.80平方米。审计局随即将问题线索移送至该市公安局。

经公安机关进一步查证核实,审计移送事项基本属实,但由于当时房屋评估价值相对较小,且已超过诉讼时效,所以将相关问题以党员违纪为由移送至胡某某党组织关系所在地。而在镇纪委干部核实问题过程中,胡某某拒不配合调查取证,且未及时缴纳党费,因此经中共庆元县左溪镇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对胡某某同志给予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