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瓯江流域丽水段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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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由丽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6月7日起,对瓯江流域丽水段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大事项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邹向阳
审计组副组长:陈樟林
审计组成员:章建华(主审)、吕银莲、张乐、严香琴、张培源、程海琴、李灯财、陈俏侠、王海玲、黄卫荣、叶峻铭、雷琼晖、黄菊芬、黄余三等
附件:
1.市本级有关部门(单位)清单
2.需向审计组提供的资料清单
3.审计承诺书
4.专项审计调查瓯江流域丽水段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情况的审前公告
5.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询表
丽水市审计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