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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采纳审计建议,出台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2-10-28 12: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审计局

近日,缙云县出台《缙云县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则》),对住房与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要求。《细则》的出台,加强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细则》要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做好项目储备、任务申报,分配建议方案,对项目做好绩效管理和竣工验收,并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县财政主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根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审核县建设局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下达当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文件。

《细则》明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海绵管廊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内容。

《细则》强调,县建设和县财政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和任务,不得超范围使用,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做好绩效监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