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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残疾人两项补贴建立长效机制

发布日期:2022-04-08 17: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缙云县审计局

自2022年1月1日起,缙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由缙云县残疾人联合会移交给缙云县民政局负责。为使移交后补贴发放工作更加精准、规范、有序,2022年3月,在缙云县审计局大力推动下,县民政局、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缙云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

2021年,缙云县审计局在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延伸审计中发现,该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存在未按标准补助、应补未能尽补、应停未能即停等补助不够精准问题,提出县民政局、县残联应加强部门配合,严把审核关,确保两项补贴补助到位等审计建议,县民政局、县残联积极落实整改,制定了《操作细则》。

《操作细则》明确,加强部门配合,实现数据互通。县残联将每月新办证数据及时共享给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根据残疾人持证情况及时告知窗口给予办理补贴申请,做到应补尽补,并于每月补贴发放数据生成次日共享给县残联。

《操作细则》要求,加强动态管理,严把审核关。乡镇(街道)把好初审关,县残联严把审核关,县民政局严把审定关。县民政局会同县残联每6个月对所有持证残疾人享受补贴情况进行复核,实现动态管理。

《操作细则》强调,加强协作对接,做到精准发放。每月10号残疾人两项补贴比对数据生成后,县民政局与县残联相关科室及时对接联系,确保两项补贴资金于每月20号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