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推动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2-07-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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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青田县审计局
近日,青田县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出台《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
2021年,青田县审计局在仁宫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不到位,存在闲置现象。为此,审计建议对全县污水设施开始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处置改造,同时加强监督、考核管理,保障运维质量,促进长效运行。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开展全面排摸,建章立制,出台了《青田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要建立县政府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为管理主体、村(社区)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以及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为服务主体的“五位一体”县域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体系,明确了各乡镇(街道)职责、各村(社区)组织的职责、受益农户职责及第三方运维服务机构职责。同时规定了复核移交程序、运维管理和工作要求、资金保障及督查考核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