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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以“一个中心+四项机制”构建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模式

发布日期:2022-08-31 15: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龙泉市审计局

近日,龙泉市出台《关于中共龙泉市委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的实施意见》,以“一个中心+四项机制”构建党委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更好的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作用。

“一个中心”是以加强审计监督力度为中心。《实施意见》要求审计要聚焦中心工作,围绕当前党委政府重点所关注的中心工作,审计就要延伸进去,加强审计监督,准确把握全市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情况、各级落实决策部署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要聚焦风险防控,立足“治已病、防未病”的目标,善于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企业等各专业审计发现的问题,善于归纳总结具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并及时提出完善制度、规范机制、强化管理、堵塞漏洞的建议意见;要聚焦关键环节,聚集地方政府支出政策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金融领域风险防范、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审计。

“四项机制”是以四个制度为《实施意见》的附件架构起党委审计委员会实体化运作模式。一是重大审计问题清单运行机制。建立《“七张问题清单”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工作运行规则》,按照“七张问题清单”应用工作总机制的要求,从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方面,架构起市委审计委员会研究决定上报省、市级“重大审计问题清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省委、丽水市委下达的清单问题整改进展和销号、举一反三、多跨协同和认识提升的7张问题清单闭环管理,推进重大审计问题举一反三、抓本治源。二是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机制。建立《重要审计文稿和重大审计事项请示报告实施办法》,将请示报告作为重要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按照“客观全面、准确完整、规范有序”的要求,把讲政治要求贯彻到请示报告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对照 4 种 请示、6 种报告、4 种报备情形及有关时间、方式等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审计委员会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确保重要审计情况、重要审计报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其处理意见等,首先向党委审计委员会报告,经批准后再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审计监督移送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建立《审计监督移送问题线索管理规定 》,构建起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和管理机制。要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中发现党员、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按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进行移送,审计机关移送的有关事项的处置情况及结果,由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适时通报审计机关,以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四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建立《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发挥党委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总揽协调作用,从整改责任单位、责任单位职责分工、整改的具体措施、整改工作要求、整改工作时限要求五大方面,不断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 “第一责任”,推动被审计单位即查即改、边审边改,同时,充分运用联动协同机制、联合督查机制、结果考核问责机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