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 结果公告

2023年1号公告:丽水市储备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17: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丽水市审计局

(2023年7月19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丽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月20日至4月15日,对丽水市储备粮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粮食主管部门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涉粮执法人员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成品粮库存检查频次不足,轮换计划未及时下达至承储企业。

(二)储备业务管理方面的问题。粮库稻谷未执行加倍扣量,出库储备粮未按规定计算水分增重,储备粮入库管理不到位,粮库超仓容存储晚籼谷,合同管理不规范。

(三)公共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粮库不规范处置溢余粮收益,未及时上缴其他应付款,未全额上缴拆迁补偿款,未收取逾期提货保管费。

(四)仓储设施建设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粮库扩建项目未按规定全部实行公开招标,粮库合同付款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粮库信息系统应用不到位。

(五)内控制度方面的问题。粮库未实行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未附实际票据报销费用,未及时核销其他应付款,现金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二、审计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丽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强化行业部门监管、加强储备粮业务管理、增强财经意识等建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丽水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莲都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截至公告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储备成品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规范储备粮监督管理;规范相关公共资金管理,已收回应付款、拆迁补偿款、逾期保管费、逾期利息等款项;规范仓储设施建设管理,制定完善粮库《“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工程项目审议流程;规范内控制度,做好职责分配,实现岗位分离,降低财务内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