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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005年丽水市直社会福利彩票
公益金审计调查结果
丽审公告[2006]2号
(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2006年3月至4月,丽水市审计局对市直2004年和2005年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管理情况及其资助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从福利彩票销售额中提取的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资金。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35 号)规定,彩票发行资金构成比例为:返奖比例不得低于50%,发行费用比例不得高于15%,彩票公益金比例不得低于35%。其中,35%的彩票公益金在中央、省、市、县四级进行分配。福利彩票公益金省下拨给市里后,再由市民政局根据各县(市、区)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丽水市直2004年和2005年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外管理。2003年底结余210.15万元。2004年省财政厅拨入福利彩票公益金139.84万元,返还各县(市、区)73万元,但没有安排公益金项目;2005年省财政厅拨入福利彩票公益金476.18万,其中,返还各县(市、区)45万元,经批准用于安排水阁敬老院、“中福在线”装修改建、处州福利中心扩建、老人公寓等公益金项目4个,资金313万元。经调查承担公益金建设项目的单位,至2006年4月19日止,安排的4个公益金项目实际支出只有47.33万元,占项目资金的15.12%,占全部可用资金的6.68%。两年市本级可用资金708.17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13万元,至2005年底结余395.17万元。
二、审计调查评价
调查结果表明: 2004至2005年福利彩票公益金部分使用情况较好,特别是公益金资助乡镇敬老院项目的实施,使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对象供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但是,审计调查也发现个别项目安排不符公益金使用规定、部分资助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一)公益金资助的水阁敬老院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水阁敬老院于2004年12月27日成立,租住水阁原丽沙中学,2005年7月划归市里管辖。至2005年底,水阁敬老院已有资产总值26万元,床位44张,入住“三无”及五保人员32人,展示了社会福利资助资金的示范作用,体现体现了党对农村弱势群体的关怀,并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二)公益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2004年至2005年市直可用公益金708.17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13万元,占可用资金的44.20%,未达到当年投放率70%的规定。经调查承担公益金建设项目的单位,至2006年4月19日止,安排的4个公益金项目实际支出只有47.33万元,占公益金项目资金的15.12%,占可用资金的6.68%,其中市民政局承担的处州福利中心扩建项目2005年5月经市发改委批准立项,尚未开始建设,仅支出土地测绘费4264元,占该项目资金的1.65%。未使有限的资金尽快发挥应有的社会效益。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的安排使用不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规定。
(二)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不够规范。经审计调查,至2005年底止,由于福利彩票公益金未交财政预算外专户管理,造成福利彩票公益金被银行冻结和出借款难以收回的局面。如:13.5万元福利彩票公益金暂存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户头,因该机构未经编委批准,存放在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户头的13.5万元于2005年8月被银行冻结;1994年至1995年出借丽水市合成化工总厂的借款尚有21.8万元未收回。影响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效益。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调查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和市政府作了专门的报告,对违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针对公益金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提出了建立公益金资助项目申报使用制度和公益金资助项目库及加强项目管理等建议。 市政府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非常重视,今年5月20日,刘希平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市民政局认真整改,规范管理,确保将资金用到规定的公益事业上。市民政局按照刘希平市长的批示和市审计局意见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用于“中福在线”装修改建资金35万元已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收回;存放在募办户头的13.5万元已按规定交入财政预算外专户;出借给丽水市合成化工总厂的21.8万元公益金,经过催收,已收回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