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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审计局
关于印发《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和职责划分》的通知
丽审〔2007〕13号
各县(市、区)审计局,本局各处室: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进行政执行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5〕137号)和《丽水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丽审〔2006〕46号)文件的要求,市局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省政府规章内所包含的审计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并将梳理后的行政职权在市局职能处室进行了分解。依据《浙江省审计厅行政执法依据和职责划分》的划分标准,并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出《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和职责划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资格及法律依据
2.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3.丽水市审计局行政执法职能及其法律依据
4.丽水市审计局行政监管职权分解一览表
5.丽水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职权分解一览表
6.丽水市审计局行政强制权分解一览表
二○○七年三月十三日 |